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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0722.
这是篇庞策文……庞策文……庞策文……(楼诚我还在写……
正文
阿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
再壮阔的景致描写,都掩不去边塞的荒凉孤寂。
庞统一身白狐裘衣,静静的伫立在城楼之上,望着官道上来往的人群,心中似是有无限感慨。
宋辽之争由来已久,战争对于他来说频繁的好似生命的固定组成部分,他的玄铁剑,他的青骢马,他的七十二飞云骑,大宋中州王这个响亮亮的名字背后,是无人知晓的血流成河,枯骨成堆。
庞统只是微微叹了口气,继而又换上惯常的邪气笑容。也罢,边陲之地自有它的魅力所在,虽战祸不断,可这里的人们却是最懂得珍惜乱世中的可贵。不像千里之外那高墙深深不知几许的皇城,权力的游戏就让他爹去玩个够吧。比起同一群虚伪的家伙吟诗作对,他更喜欢跟他的飞云骑在旷野中策马扬鞭。
庞统有时会卸下厚重的银白色盔甲,换回绣花滚边的雪纺长衫,三十岁出头的男子,有着经过风霜磨砺的坚硬棱角,以及练武之人精壮的身形,举手投足间俨然一位偏偏儒雅之士,而一双阅尽人生百态的幽深眼眸却又将王者之势尽览其中。
五十年的高粱酒自有一番辛辣滋味,那是属于这大漠的酒。而庞统依旧对绍兴的女儿红情有独钟,无意中发现镇上一家不起眼的酒肆,老板一年到头天南海北的跑生意,运气好了会替自己捎来属于故乡的味道。
“或许我对经年旧事还是无法忘怀吧。”庞统偶尔会自暴自弃的想。
往昔欢愉不可追,今朝爱恨不由人。
飞星将军庞统,观星卜卦,运筹帷幄之中,决胜千里之外;
飞星将军庞统,骁勇善战,胡人不敢南下牧马,西夏不敢弯弓射雁。
有时庞统会想起自己年少轻狂的日子,那些看他爹庞太师同赵老六跟包黑子争权夺利的日子,一场场的闹剧,无论以何种方式收场,搭上的都是些鲜活的生命,与那里生死无论在哪里都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。
庞统很少会思及那个好看的过分的书生,跟包黑子站在一起的情景相当有趣。
“真是天真的人呐!”
虽有惊世绝伦之才,却总是固守这些愚不可及的道义,有什么事都写在脸上,宛如他曾经养过的一只异域波斯猫,经不起撩拨。
撑着如此瘦弱的身躯,也要逞强登楼送行,说什么全当替朝廷跟他的补偿,不免失笑,他堂堂中州王哪里稀罕那些?却还是任命的解下自己的貂氅披在他瘦削的肩头。
“你好歹也算个半吊子郎中,总该懂得如何照顾自己吧。”
他一挥袖的潇洒,他一抬眼的风情。
庞统终是没有回头,他是大宋的中州王,除了天下,他心里容不下其他。
当夕阳没落了最后一丝光芒,城墙上的人缓缓俯下身子,面容掩藏在柔软的绒毛中看不真切。
说包拯是大宋第一聪明人或许实至名归,然而论到大宋第一才子却是非公孙策莫属。庞统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,那个心高气傲,连包拯时常都不得不甘拜下风的公孙侍郎,曾为他低下了高傲的头。
看着他苦心经营的飞云七十二骑一个个到在自己面前,敌军却依旧前赴后继如洪水奔流而来,终究是被赵老六摆了一道啊,庞统怒极反笑,手中的玄铁剑舞得更是银光大盛,鲜血绽放出一朵朵往生之花,似打开了通往三途河畔的入口。
战火仍旧在蔓延,机械似的挥剑,庞统却感觉自己的思绪竟逐渐远离了杀声震天的战场,回到了年幼时的庞府,那时他爹还不是当朝太师;回到了他率领以一敌五十的飞云骑屡立战功的峥嵘岁月;回到了江南的杨柳岸,桨声灯影,女儿红香:最后竟生生定格在汴梁城楼上那一抹单薄的身影。他中州王戎马一生,不负家国,不负江山社稷,却独独负了一腔柔情,负了他满眼的眷恋与不舍。
到头来才惊觉,每一句清淡如水的问候,都是最深刻的承诺;每一次临别的瞬目转身,都是最热切的难舍……
雪停,剑落。
应声而断的琴弦,余留绕梁的音符,哀婉缠绵。
紧握的双手,颤抖着泄漏主人的无助,仿佛仓惶的稚子迷路在旷远的荒原,叫喊着找不到出路。
直到一纸战报硬生生斩断所有的念想。
保家卫国,战死沙场。
这是每一名军士最崇高的信仰。
而他的信仰,又要由谁来支撑?
“公孙策——”
“公孙大哥——”
忽远忽近的话语,并不真切地感知,宛如堕入无尽的深渊,眼睁睁看着光明被吞噬。
“你好歹也算个半吊子郎中,总该懂得如何照顾自己吧……”
到最后,它竟成了唯一的真实。
一向年光有限身,
等闲离别易销魂。
酒筵歌席莫辞频。
满目山河空念远,
落花风雨更伤春。
不如怜取眼前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