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小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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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说好的土匪头子】大水冲了龙王庙16

感冒了一个星期,发烧了四天。窝果然是每次病毒来袭第一个中招的烈士。

据闻各地普降大雪,小可爱们千万记得注意身体。

病来如山倒,病去如抽丝啊……


(信息量可能有点大的)正文


放河灯是一种源自汉族民间的祭祀活动,不仅代表着对逝去亲人的悼念,更多的,也是对活着的人们祝福。不在传统的三元时节,并没有大规模的放河灯活动,但每逢初一、十五,总归还有零星的善男信女们想要凑热闹,是以杂货铺子里常年都备有现成的花灯和制作材料。


好说歹说,明台总算把于曼丽哄出了门,在城里将一干准备什物采买妥了,两人便直奔灯河而去。


灯河其实原本并不叫这个名字,它并没有名字,只是从很久以前,老百姓们时常三五成群的结伴来放河灯,时间久了,大家就不约而同地把它称为灯河。


一侧是漫无边际的农田庄稼,一侧是起伏不定的绵延山峦,灯河就在这当中安静的流淌了不知几百年的岁月,很多时候,只有当你面对这许许多多庞大的无知,才会更加切身地体会到,时光的温柔,与无情。


两人路上用了干粮,这会儿倒也不饿,明小爷轻车熟路地摸到一处背风的屋棚边儿,许是专门给放河灯的人们搭来用的,每逢三元节人多热闹的时候,这里通常都会作为暂时的茶寮供客人们歇脚闲聊,不过眼下这当不当正不正的时间,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在。


“诶,对了,你会扎花灯么?”明台从马上拿下包袱,零零碎碎的部件儿摊了一桌。


见于曼丽抿着嘴摇了摇头,明台又笑道:“没关系,我来教你。”说着,先让于曼丽挑着颜色,又自顾自地接道,“虽然买现成的更省事一些,不过既然是许愿呢,还是亲自动手比较有诚意,于老板你说是不是?”


“行了,这都已经出来了,就别叫我于老板了,好像我年纪很大似的,直接叫曼丽吧,”于曼丽选了一张暗金色的皱纹纸,冲明台扬了扬手,道,“我就选这个了。不过,明台,我还真没看出来,你这哄女孩子开心的手段还不少呐,不如说来听听,你都带过几个小姑娘来放河灯?”


“哪有,你少拿我寻开心,”明小爷立马板起脸反驳道,倏尔又换上一副讨喜的神情,咧着嘴对于曼丽笑道,“你是我带过来的第一个姑娘。”


 “真的假的?”于曼丽闻言也不由弯了嘴角,心道这土匪山上出来的孩子,油嘴滑舌的德行和那些纨绔子弟也没什么不同。


“不信拉倒,”明小爷翻了个白眼,也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向于曼丽解释道,“以前都是和大姐一起来的。”


“好啦,我又没说不信,”于曼丽推了明台一下,又道,“那也是你大姐教你怎么扎花灯的?”


“那倒不是,是山上一位老师傅教的,可惜当时年纪小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得只学了个皮毛,后来他就过世了。”没等于曼丽安慰的话出口呢,明小爷自己先眨了眨眼,冲前者挑眉道,“所以你也不用太有压力,我也就是个半吊子。”


河灯种类繁多,简单的比如船灯、纱灯,复杂的龙头凤尾灯、鱼灯……名目繁多,数不胜数。明台最拿手的是莲花灯,料选的是山城附近特有的花麻的麻秆,去皮后做灯框,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部,劈草、搣圈,手要细,心更要灵巧;大致的框架搭好之后,接下来就是糊灯、贴灯、装灯、试蜡,别看一盏小小的河灯瞅着简单,这里面的手艺可有的说呢。


于曼丽觉得新鲜,学得更是用心,姑娘家的多手巧,等到最后的成品出来,到比明台这个师父的灯做得倒更精细些。


“不错嘛,看来曼丽你就算日后不在赌坊干了,也可以靠这个赚钱。”明小爷摸着下巴,不住地点头道。


“我好端端的为什么不在赌坊做啊?扎花灯?一个月恐怕都不抵我一晚上赚得多。”于曼丽瞥了明台一眼,不以为然道。


“市侩的女人。”明台瘪嘴。


“多谢夸奖。”于曼丽笑得眉眼弯弯。


“好了好了,说不过你,写愿望吧,等天色暗一点我们就可以放灯了。”明台递了支笔过来,于曼丽缓缓接过。


一笔一划,于曼丽写得很认真,几近虔诚。


明台早早地写完,一转头,竟有些回不了神。


天公作美,暗夜无风,偶尔有微小的气息擦过水面,掀起圈圈涟漪,带起摇曳的烛光,将花瓣映得明明灭灭,仿佛闺中少女最隐秘的心事。


空旷的河面上,飘过两盏莲花,起伏间显得有些寂寞。


“等到上元节的时候我们再来,那时候人可比现在多多了,一整个河面上都是花灯,特别漂亮。”明台上下拍了拍手,目送着河灯一路飘远。


“这样已经很好了,人太多我怕神明都听不见我的愿望。”于曼丽也跟着起身,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答道。


明台多少有些遗憾,不过须臾便烟消云散,他一向乐观得很,“到时候把大哥大姐,还有阿诚哥他们都叫上,人多才热闹。”


“有时候,我真挺羡慕你的,有那么疼你的姐姐和哥哥。”于曼丽幽幽叹了一句,望着碎满了月光的河面,神色有些恍然怔忡。


“你没有兄弟姐妹?”明台下意识地问了一句。


于曼丽缓缓摇了摇头,勾起腰间银质的烟壶,深深地吸了一口,看不出情绪,“小时候家里穷,我爹是个赌徒,运气不好欠了一屁股债,砸锅卖铁也还不起,他一怒之下,就把我抵给了人贩子,浑浑噩噩好些年,见了很多人,干了很多事,染了病,还粘了大烟,最后沦落到被人像狗一样扔到某个技巧旮旯等死。”


毫无起伏的语调仿佛谈论着不相干的人生,明台却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,他听到自己无法放弃的追问:“然后呢?”


“然后?然后你的阿诚哥就像神明一样出现了呗。”回过头的于曼丽,却是笑靥翩然,全无半点阴暗,仿佛那些如蛆附骨的隐痛从未出现。


“你……喜欢阿诚哥?”明台有些不确定的开口,他不是没有好奇过这两个人的关系,不过事情的真相似乎并非三言两语能说明白。


“喜欢又怎么样,他又不可能娶我。”于曼丽噗嗤一乐,明台的反应并不叫人意外,只是她对于诚少的感情,却也并非是“喜欢”两字就能承受的重量。


我并不喜欢他,但他是我的命。


“我可以娶你!”冲口而出的话语好像平地的一声惊雷,你以为它炸裂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,可心脏却不受控制般地缩紧,无法呼吸。


于曼丽好像也愣住了一般,安静的空气里只剩下烟丝燃烧尽处发出的枯萎声响,仿佛一场庞大的落幕。


年轻人的爱恋总是这样,充满了躁动和热量,它们肆无忌惮,它们风雨无阻,不知克制为何物。也许有那么短短的一瞬,于曼丽心里的那口枯井被点燃了,然而,也就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。


那口枯井的底部,拴着她早已残破不堪的灵魂,和早已放弃得到救赎的妄想。


君生我已老。


一点一点,于曼丽大声地笑了出来,是开心,也是难过。


身形踉跄间,不知所措的明台一把扶住了她,于曼丽抬起头,望着这个眉目秀气的年轻人,露出最美的笑颜:“谢谢你,明台,谢谢你的花灯,也谢谢你对我说的这些话。”


 

夜已深,想赶回山城是徒劳,两人在下游的一个村落歇了脚,一位热情的大婶儿收留了他们,农家借宿一宿,一夜无话。


无论是明台还是于曼丽,都不是有早起习惯的人,特别是许久不挪窝的于老板,昨儿赶了半天的路,着实有些乏,一睁眼都快中午了!倒是主人家也没觉得有多大意见,看两人打扮就知道不像他们这些穷苦百姓,用不着起早贪黑的为生计奔波,见于曼丽收拾好了出门,还特意出主意道:“咱村儿里没啥其他拿得出手的,就村口儿第二家的铁锅炖鱼,刚好这个时候开锅,既然来了可得去尝尝,管保比你们城里的滋味儿足!”


明台和于曼丽互相看了看,都没什么意见,告辞之后便一同往村口走去,尽管昨晚的事儿两人都默契得没有再提,相处之中倒也不见尴尬。


大婶儿没蒙人,这不,还离着老远呢,就闻见空气里飘来鱼肉的香味儿,走近一看,五口大锅一字型排开,每口锅里面都炖着两条肥大的鲤鱼——都是当天刚从河里捕来的,佐些大块的白嫩豆腐、葱姜花椒,也不盖锅盖,咕嘟咕嘟的,任凭柴火烧得可旺,恐怕要不了多久,村里的馋猫儿们就要寻味而来。


东北菜的实在主要体现在量上,实打实的两条活鱼炖出来,每条足有三四斤,浓稠的汤汁流淌过鱼身,哪怕还冒着热气呢,也让人忍不住赶紧动筷子。白饭管够,酒则要单独算钱;好在明台还知道自己的斤两,跟着姑娘家出来还是不要任性得好,于曼丽可不管那些,直接拎了一小坛过来。


饱睡一觉醒来,就是要顺了性子大口喝酒吃肉,才不算辜负了曾经所有的苦难与彷徨。


正当明台眉飞色舞地跟于曼丽讲,他们是如何合计着把诚少骗上山——才说到接人的花轿,明台便突兀地闭了嘴,望着前方神色不定。


顺着明台的视线,于曼丽转头,正好瞧见四个来吃鱼的客人。


除了穿得贵气了点,于曼丽并没有看出什么其他名堂,刚想开口说话,便被明台一个手势阻止了,明台向后挪了挪身子,好在此时铺子内外都坐了不少人,一时半会儿对方也不会发现自己,这才压低声音道:“之前来闹事的日本人,本以为他们早就滚蛋了,这会儿又冒出来,多半又在打什么歪主意。”


明台有这种想法倒也并非单纯因为之前的冲突,日本人自诩东亚第一武道国,曾经在海城干了不少艹蛋的买卖,一般人对他们都没什么太好的印象。鉴于四人说的都是汉话,哪怕口音稍微奇怪了些,也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,毕竟单从外貌上,并不是特别容易分辨日本人,明台也不过是仗着认出了先前一起打过擂台的甲贺薰——没错,就是那个把他折腾得够呛的日本鬼子!


“那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擂台的事儿于曼丽听说过,却并不清楚来龙去脉,见明台面色不善,当下也低声开口问道。


关键的时候明小爷还是靠得住的,至少没撸胳膊挽袖子冲过去算旧账,转了转眼珠,明台坏笑道:“敢不敢和小爷一起跟过去看看?”


“不敢的是小狗!”于曼丽也毫无退让。


 

于老板在外头玩得是风生水起,黎叔只觉得倒了八辈子血霉。明明临出门前,于曼丽还真的迟疑地问起:“黎叔,万一我不在,有人来闹事儿可怎么办?”


那时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?


“小姐您放心,山城这么大个地儿,黎叔什么人没见过,哪还有不长眼敢到咱们赌坊闹事儿的。”


于曼丽想了想也对,这才放心和明台离开。好么,不到一天的功夫,脸都要被打肿了。


说白了,这事儿也真怪不到黎叔头上,山城十街五十七巷,真还没谁吃饱了撑的去青瓷赌坊找不痛快,不管是收拾还是打点,赌坊都给人“伺候“得服服帖帖,任谁都乐意卖诚少个面子。


可这人偏不。


一开始,黎叔没怎么注意这人,晚上赌坊的生意一向很好,人来人往的谁也不能说得见谁都盯着瞅,这人也不怎么起眼,带着顶褐色的圆边帽,身上穿着件同色的长袍,拎着个箱子,不声不响地就混入了人群;之后他只做了一个略显奇怪的动作:从右手上卸下了什么东西放在口袋里。直到端茶倒水的伙计看着情形不对,才忙不迭地一路小跑找到黎叔。


这人用十块银元当筹码,还不到半个晚上,就赢回来好几大千的银票,随着他一路玩一路赢,赌坊里的人越来越少,气氛却越来越紧张,不为别的,这人一旦在一张桌子上坐下,不榨光桌上所有人兜里的钱,那是根本不走。你说押大小玩不过吧,那牌九也输得一塌糊涂,玩个麻将还上杆子似的给人家点炮,真忒妈邪了门了!


胆儿小的输光了也就早早滚回家睡大觉,好信儿的偏偏不信邪就等着人家栽跟头,可这一路跟下来,眼瞅着那人身后捧着大把银元和银票的伙计胳膊都要哆嗦了,也没见他出过纰漏。


到这还不明白么,要么这是遇见高手了,更要命的是人家这是来砸场子的!


玩了一溜十三招,戴帽子的男人站起身来,活动了下肩膀,刚好碰上前来探路的黎叔。


“这位客人面生得很,不知是从哪里来的?”黎叔问得很谨慎,他活了这么多年,自有一套看人的标准。在赌场里,赢得了大钱的,可能是天赋高的、也可能是运气好的,而这些人未必守得住——尤其你看那些赢了钱就激动得好像天上掉馅饼儿似的家伙们,这些人就算赌场刻意找些麻烦都出不了大乱子。但有些人却不同,他们赢钱——不管赢多赢少,对他们说来说并无差别,一块或者一万块在他们眼里都只是数字而已。这样的人,你最好不要碰,如果一定要碰,就务必要有一击必杀的信心;因为他要么背景通天,要么,也是早晚的事。动他之前,总要想想自己的后路。


“我听说你们这里有种玩法叫‘丧钟’,不知道今天有没有人能陪我试试?”戴帽子的男人并没有回答黎叔的问题,而是指了指高台上的长条桌,从容开口道。


“是这样,我们老板今晚不在,您看不然改天让她亲自陪您玩两把?”黎叔客气地答道,他已经把这人归为后一种人,他惹不起,也不想青瓷赌坊惹上不必要的麻烦,钱财还是小事,能忽悠走就赶紧忽悠走算了。


“哦?这么大的场子,老板不在难道就不开赌了么?”男人似乎很意外,硬是三两步走了过去,手指摩挲着长条桌的边缘,声音大小刚好灌满全场,“还是你们山城的人只喜欢玩些小来小去的伎俩?”


诚然,丧钟之外的赌法,赌注通常都不大。


男人多半经不起激,人群中立马跳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喊道:“哪里来的乡巴佬,也不怕把牛皮吹破了?本少爷就来会会你。”


“你?你有什么资格坐在我对面?”戴帽子的男人歪了歪头,似乎挺纳闷。


“呸,少看不起人,我爸可是山城的长官,一只手就能碾死你个乡巴佬!”周公子轻蔑地骂了一句,他爹是山城的老大,作为长子素来还是有几分面子的。


对面的男人可不吃这一套。


“我管你爸是哪颗葱呢,你看我这里,少说也有四五千的银票,你如果能拿出差不多的来,咱们索性一把全压,管他什么五十两一局的,你不嫌累我还嫌手酸呢。”戴帽子的男人搓了搓指尖,一手随意地拎起一打银票,提议道。


被他这漫不经心的态度弄得大为光火,周公子就算有心耍耍威风,却苦于兜里实在没有余钱,只好梗着脖子继续叫嚣道:“我把我自己压在这里,不管多少钱,我爸都出得起!”


高台之下起哄的声音一浪盖过一浪,周公子自觉还挺带劲儿,谁料对面的男人嗤笑了一声,道:“你个毛还没长齐的孩子,能值几个钱?”


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,周公子平生最禁不得挑衅,气性一上来挥着拳头就冲人揍了过去。他自幼跟随周家的亲卫练武,虽说没什么真本事吧,那架势却看着挺唬人。


然而,还没等摸着对方的衣角呢,周公子只觉得面上一疼,紧接着“啊——”的一嗓子,捂着鼻子跌跌撞撞地倒退几步,跟着向后一仰,啼哩吐噜地就滚下了台阶,再一瞧,已经是满脸的血。


“有本事你别跑,给爷等着——哎呦——”话是放了,可先被跟班儿的架走的也是他。


黎叔不着痕迹地擦了擦头顶的汗,敢情这真是砸场子来的?今晚儿还能不能善了了啊,这人早就派过去送消息了,东家那面也不说赶紧给个信儿!


可惜,黎叔不知道,诚少是甭指望了,他这会儿正在琅琊山上作妖儿呢,分身乏术啊!


“好了,这天也不早了,这些钱就先放在你们赌坊,回头等你们老板回来了,连这个一起交给她,”男人说着,从袖口摸出一样东西递给黎叔,后者毕恭毕敬地接了,男人又道,“顺便告诉你们老板,这些就当算是孝敬祖师爷的。”


说完,男人按了按帽檐,拎起箱子便离开了,一如他来时般全无半点声响。倘若不是长条桌角上明晃晃的银元和银票,你似乎都觉得方才发生的一切好像黄粱一梦。


见人走后,黎叔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东西。


那是一枚四四方方的骰子,唯一不同的地方,就是没有红心一点,取而代之的,是一只黑色的蜜蜂。


 

不管黎叔如何祈祷自家老板赶紧班师回朝,于曼丽和明台却是朝着同山城相反的方向去了。本来明台还猜测说那四个日本人是不是会像之前一样,去山城哪个长官家里做客什么的,不料他们竟是走了来时的路——顺着灯河下游向南,看样子似乎就是为了来吃顿鱼的。


耐着性子一路跟上官道,往来人流一多两人倒也不算显眼,明台还顺手牵了顶帽子扣上,多少起些掩人耳目的作用。既然他能认出甲贺薰,想必对方也还记得他的长相。


沿着官道走了大半天,前方的四个人才向东进了片林子,明台不得不止住了脚步,林中只有条窄道,几乎没什么人走,两人贸然跟过去,暴露的风险太大,索性方向明确,等待目及之处已只剩下些微人影的时候,两人才缓缓坠上。


尽管堆了些枯叶,脚下依旧可以传来泥土的质感,路上偶尔能瞧见断茬的树根,看起来这条路是有人特意打通的。


明台在脑袋里飞快地回想着当初看到的,关于琅琊山周边的地图,按说这个方向应该全都是些不利于播种的废弃耕地,没有大规模的村镇群落,这些人没事儿闲的往那跑什么?


天色渐渐暗了下来。


这是好事,也是坏事。


从好的方面来说,夜色是最好的保护,能让他们更加隐蔽,不过相对的,也更不容易看清目标。


直到远处投来两束光源,明台够机警,拉着于曼丽连忙闪到一旁的石块下。


空气中出来叽里呱啦的声音,听着像是有人在用日语交流,明台心里寻思着多半他们是到了地儿,等话语渐没,两人小心翼翼地冒头看过去,只见两名背着枪,穿着统一制服的——


“日本兵?这里怎么会有日本兵?”于曼丽低声惊呼道。


“什么?当兵的?你确定?”明台没见过日本的军服是什么样子,一时也无法妄言。


“我确定。”于曼丽认真地点头,她在花街柳巷里早已见过太多的人。


“乖乖,日本当兵的跑到咱们这儿来干什么?不行,光在这里什么也看不到,你等我,我得再想办法往前走走。”明台当机立断道,这事儿可大可小,不弄个明白他绝不会安心。


“万事小心。”于曼丽咬牙点了点头,她虽是女子,也看得出来情形不对,可惜她没明台的功夫,硬跟过去的话太容易拖后腿。


明台迂回了大半圈,总算发现了一条半人高的沟渠,看样子像是当初为了饮水灌溉而人工挖的,耕地荒废了,连带着沟渠也杂草丛生,好在大体的轮廓还在,成年人猫着腰窝在里头,一时半会儿也发现不了。


顺着沟渠一直往东爬了好一会儿,直到前方出现一片一人多高的围场,下面的通道也被堵死无法继续前进,明台左右撒磨了两圈,确定四下无人,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——幸好这屏障不是泥砌的墙壁——小心翼翼地在行军围布上剌开一道口子,眼前的景象不由让明台瞪大了眼睛!


这是一个兵营。


明台对这些没有太清晰的概念,只不过听大哥偶尔唠些老一辈人行军打仗的闲嗑,不过看到这么多活着的日本士兵,傻子也知道——日本人把兵营建在咱们的土地上,总不是什么好事儿!


他奶奶的这不是要打仗吧?


“&*……#&¥……#&(&*”

没等明台再往细里看,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句什么他听不懂的鬼话,身体本能得往底下一缩,一束光亮顺势扫过头顶。


紧接着,便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向他快速接近——

 


有一句老话叫做,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。


本质上讲,诚少和明家姐弟的逻辑是一致的,那就是,干了坏事儿之后先闪为敬。


尽管对方有错在先,阿诚也算实打实得坑了琅琊山众人一把,他还留在山上干嘛?等人反应过劲儿来继续打击报复么?冤冤相报何时了!早点跑路是正招儿。


是以第二天一大清早,恨不得天还没透亮呢,阿诚就带着童路和战英,摸了三匹马,打道回府。


进了城,阿诚先是差战英去赌坊送个消息,这才和童路往家走。家里和往常一样,没什么不同,就是安静了不少。


童路也有点纳闷,往常他一回来不说看门的,后厨的,就连诚少屋门口那只傻鸟都知道嚎两嗓子,今儿怎么都哑了?


阿诚面色一整,当即放缓了步子,一边摩挲着拇指的扳指,一边谨慎地往中庭走。


有人。


没等阿诚再分辨,只见厅内刷得飞出三样暗器,只取他上中路三路大穴,来势汹汹,让人防不胜防——好在阿诚也算身经百战,当下一偏头,擦着上一路暗器的边缘而过;变拳为指,借力打力,轻巧地拨开中路的偷袭;曲腿抬脚,用鞋侧踢开下一路的物件,优雅得转了个身,而后轻巧落地。中下两路的暗器被打歪了轨道,早已散落到不知什么地方去,上路的那一枚被阿诚闪开了,却径直敲上了身后童路的脑门,只听“啊呀——”一声,人直接向后躺个四仰八叉!


倒下去的那一刻,童路的内心极度怨念,早知道就该自请帮诚少去赌坊送信儿了,也不至于刚一回家就遭这罪!


战英我和你没完!


也正是由于来了这么一出,让阿诚的表情由凝重变成了意外。


“师父?什么风把您吹来了。”阿诚撩起下摆,三步并作两步进了中厅,左手边的太师椅上,坐着一个人,正在喝茶,桌上放着一顶褐色的圆边帽子。


男人闻言头也没抬,左右吹了吹杯子里的竹叶青,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,这才阴阳怪气地答道:“怎么,只许你当徒弟的躲着我,还不能让我当师父的找着了?”


门外躺在地上不住揉脑门儿的童路,一听这话也顾不上疼了,一咕噜爬起来凑过去仔细听,少爷认祖归宗的晚,之前的事儿他大多不太清楚,其中就包括他这一身诡秘的咏春拳,只说是个师父教的,其他从不多谈,童路着实好奇了好些日子。


原本以为是不是老人家仙去了所以诚少不愿提及,今儿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,坐上的男人也就四十来岁的样子,剑眉星目,气度超然,右手无名指上带着枚大大的宝石戒指,一看就很有来头。


倘若换个稍微见过点市面的人,恐怕都要认出,这宝石戒指乃是一个人的标志。


千王,王天风。


“师父瞧您这话说的,我平白无故的,干嘛要躲着您?”阿诚陪着笑,走到王天风身后,习惯性地替他捏起肩膀来。


“哎——这感觉倒是好久不曾享受到了,”王天风歪了歪脑袋,似乎叹了口气,半晌,又道,“你还是不肯听我的话是不是?”


“师父呀,我都和您说过多少遍了,我就一纨绔子弟,除了吃喝嫖赌什么都不懂,你让我疏财救国,没问题!钱怎么都可以赚;你让我行军打仗可就算了,我真不是那块料!”阿诚撇了撇嘴,他们师徒俩相处得其实不错,无论是拳法还是赌术,他都是王天风一手带出来的,唯独当兵入伍这件事,每次一说起来都是个死结。


“胡闹!倾巢之下焉有完卵!你以为不关你的事就能置之度外么!国家现在这个样子已经不是钱财能解决问题的了,必须从根儿上变革!非要等打到你家门口才知道疼么?”谁料王天风骤然发难,一把把茶杯摔了个粉碎,指着阿诚的鼻子劈头盖脸的一顿骂。


阿诚倒是没在意王天风的态度,而是他说的话。


“师父,你说的‘打到家门口’是什么意思?”


TBC

可能你们会有些疑惑怎么剧情一下子就严肃起来了Σ( ° △ °|||)︴好吓人!

其实,这才是原本窝设计的三章结束的故事呀!(所以中间那些日常都是后来的脑积水么凸(艹皿艹 ))

也就是说,嗯,完结在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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